以下内容为“湖南成人高考《教育理论》第七章:教学理论与实践”的串讲笔记,希望考生们收藏本网站并持续关注,定期复习。
(1) 班级授课制(课堂教学)的概念:把学生按年龄和知识程度编成班级,使每一个班级有固定的学生和课堂,教师按照学校的教学时间表(课程表)对学生集体授课的教学组织形式。班级授课制最早是由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在《大教学论》中系统阐述并逐步推广的,我国于 1862 年清政府在京师同文馆最早采用。
(2) 课堂教学(班级授课制)的意义(优点):①能经济有效地大面积培养人才,教学效率高;②有利于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;③有利于学生互相帮助,发挥集体的教育作用;④有利于教学管理,使教学有目的、有计划、有组织地进行。
(3) 班级授课制存在的问题(缺点):①过分强调整齐划一和集体统一,不能很好适应学生的个别差异;②偏重书本知识,容易忽视学生的实践活动,造成理论脱离实际;③不利于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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